- 01.第一编 民法总则 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法内容 第二节:民法规范适用的结果: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一)
- 02.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节:民法规范适用的结果: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二)
- 03.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 第四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五节: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一)
- 04.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节: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二)
- 05.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节: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三)
- 06.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节:债权平等性的两个重要例外 第七节:禁止权利滥用规则 第八节:《民法典总责编》的任务与内容
- 07.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 08.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
- 09.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二) 第三节:监护(一)
- 10.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监护(二)
- 11.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监护(三)
- 12.第二章 自然人 第四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 13.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法人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法人人格否认(一)
- 14.第三章 法人 第二节:法人人格否认(二) 第三节:法定代表人、其他成员实施行为所生法律效果“归属于”法人承受的“归属规范”(一)
- 15.第三章 法人 第三节:法定代表人、其他成员实施行为所生法律效果“归属于”法人承受的“归属规范”(二)
- 16.第三章 法人 第四节:公司对外担保
- 17.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意思表示理论(一)
- 18.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意思表示理论(二)
- 19.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意思表示理论(三)
- 20.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意思表示理论(四)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 21.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法定批准生效合同中的报批条款独立生效规则 第四节:有意不真实的法律行为
- 22.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节: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以可撤销的合同为中心)(一)
- 23.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节: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以可撤销的合同为中心)(二)
- 24.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节: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以可撤销的合同为中心)(三)
- 25.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节: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以可撤销的合同为中心)(四)
- 26.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以“效力待定的合同”为中心)(一)
- 27.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以“效力待定的合同”为中心)(二)
- 28.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节:无效的法律行为(一)
- 29.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节:无效的法律行为(二)
- 30.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节:无效的法律行为(三) 第八节:附条件、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31.第五章 代理 第一节:认识作为“归属规范”的代理制度与代表制度时应当注意的一个问题 第二节:代理的概念、类型与特征
- 32.第五章 代理 第三节:代理权的产生与消灭 第四节:代理权的滥用 第五节:表见代理
- 33.第五章 代理 第六节: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 34.第六章 诉讼时效 第一节:诉讼时效的客体(适用对象) 第二节: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及起算
- 35.第六章 诉讼时效 第三节: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法律效果 第四节:诉讼时效制度的性质 第五节:诉讼时效的中断 第六节:诉讼时效的中止
- 36.第二编 物权法 第一章 占有 第一节:占有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占有的要素
- 37.第一章 占有 第三节:占有的分类(一)
- 38.第一章 占有 第三节:占有的分类(二)
- 39.第一章 占有 第四节:无权占有人与权利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40.第一章 占有 第五节:占有保护请求权
- 41.第二章 物与物权 第一节:(作为物权客体的)物的几个重要分类
- 42.第二章 物与物权 第二节:物权对物权的优先效力(对内优先效力)(一)
- 43.第二章 物与物权 第二节:物权对物权的优先效力(对内优先效力)(二)
- 44.第二章 物与物权 第三节:物权请求权(一)
- 45.第二章 物与物权 第三节:物权请求权(二) 第四节:物权法定原则
- 46.第三章 物权变动 第一节:物权变动概述 第二节:基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第三节: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
- 47.第三章 物权变动 第四节: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一)
- 48.第三章 物权变动 第四节: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二)
- 49.第三章 物权变动 第五节:非基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的物权变动规则
- 50.第三章 物权变动 第六节:添附(附和、混合、加工)、先占 第七节:异议登记与预告登记
- 51.第四章 所有权 第一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节:共有(一)
- 52.第四章 所有权 第二节:共有(二)
- 53.第五章 善意取得与拾得遗失物 第一节:善意取得(一)
- 54.第五章 善意取得与拾得遗失物 第一节:善意取得(二)
- 55.第五章 善意取得与拾得遗失物 第一节:善意取得(三) 第二节:拾得遗失物
- 56.第六章 居住权 第一节:居住权的概念 第二节:居住权的设立规则 第三节:居住权的内容
- 57.第七章 地役权 第一节:地役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地役权的取得 第三节:地役权的从属性
- 58.第八章 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则 第一节:担保物权的特征
- 59.第八章 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则 第二节:债务承担与第三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存续 第三节:流质条款(流押条款)的效力 第四节:共同担保(一)
- 60.第八章 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则 第四节:共同担保(二)
- 61.第九章 抵押权 第一节: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第五节:抵押权人对租赁财产行使抵押权与买卖不破租赁
- 62.第九章 抵押权 第六节:抵押财产的转让规则 第七节:抵押权人的保全请求权
- 63.第九章 抵押权 第八节:担保物权的存续与被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第十节:最高额抵押权
- 64.第十章 质权与留置权 第一节:动产质权——第四节:权利质权(一)
- 65.第十章 质权与留置权 第四节:权利质权(二)
- 66.第十章 质权与留置权 第五节:留置权
- 67.第十一章 非典型担保物权 第一节:让与担保与后让与担保(一)
- 68.第十一章 非典型担保物权 第一节:让与担保与后让与担保(二) 第二节:金钱质押
- 69.第三编 债法总论 第一章 债法概述 第一节:债的概念与债的发生原因 第二节:多数债务人(一)
- 70.第一章 债法概述 第二节:多数债务人(二)
- 71.第一章 债法概述 第三节:债的移转(一)
- 72.第一章 债法概述 第三节:债的移转(二)
- 73.第一章 债法概述 第四节:债的消灭(终止)(一)
- 74.第一章 债法概述 第四节:债的消灭(终止)(二)
- 75.第一章 债法概述 第四节:债的消灭(终止)(三)
- 76.第二章 无因管理 第一节:正当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 77.第二章 无因管理 第二节:正当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 第三节:不当的无因管理
- 78.第三章 不当得利 第一节: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第二节: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
- 79.第三章 不当得利 第三节: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 80.第四章 保证 第一节:保证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保证方式
- 81.第四章 保证 第三节:保证期间
- 82.第四章 保证 第四节: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 第五节:保证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 83.第四章 保证 第六讲:保证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 84.第五章 定金 第一讲:定金的类型与特征 第二讲:定金的特殊规则 第三讲:(违约定金与立约定金的)定金罚则
- 85.第四编 合同法 第一章 合同概述 第一讲:合同与《民法典.合同编》 第二讲:合同的分类 第三讲:预约
- 86.第一章 合同概述 第四讲:合同相对性规则及其例外
- 87.第一讲:订立合同的方式(\
- 88.第三讲:承诺规则 第四讲: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 89.第二章 合同的成立 第五节:“合同的主要条款”与“合同的成立”
- 90.第二章 合同的成立 第六节:格式条款的特别规制 第七节:缔约过失责任
- 91.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 92.第四章 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 第一节:代位权
- 93.第四章 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 第二节:债权人撤销权
- 94.第五章 合同的终止 第一节:合同的解除(一)
- 95.第五章 合同的终止 第一节:合同的解除(二)
- 96.第五章 合同的终止 第二节:情事变更(又称“情势变更)
- 97.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一节: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第五节:违约损害赔偿(一)
- 98.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五节:违约损害赔偿(二)
- 99.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六节:违约金——第九节:加害给付
- 100.第七章 买卖合同 第一节:保留所有权买卖 第二节:特种买卖
- 101.第七章 买卖合同 第三节: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
- 102.第八章 赠与合同
- 103.第九章 借款合同
- 104.第十章 租赁合同 第一节:租赁合同的概念与特征——第五节: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 105.第十章 租赁合同 第六节: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第十节: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时装饰装修物的处理规则
- 106.第十一章 保理合同
- 107.第十二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108.第十三章 物业服务合同
- 109.第五编 人格权法 第一章 人格权法的一般规则 第一节:人格权的概念、范围、性质与特征 第二节:一般人格权 第三节:人格权请求权
- 110.第一章 人格权法的一般规则 第四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节: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
- 111.第二章 具体人格权 第一节:生命权 第二节:身体权 第三节:健康权 第四节:人身自由权 第五节:姓名权
- 112.第二章 具体人格权 第六节:肖像权与声音权 第七节:名誉权
- 113.第二章 具体人格权 第八节:荣誉权 第九节:隐私权 第十节:个人信息(一)
- 114.第二章 具体人格权 第十节:个人信息(二)
- 115.第六编 婚姻法 第一章 结婚与离婚 第一节:成立\
- 116.第一章 结婚与离婚 第四节:离婚
- 117.第一章 结婚与离婚 第五节: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六节:离婚时一方的扶助义务 第七节:离婚时一方的法定补偿义务
- 118.第二章 夫妻财产关系 第一节:夫妻财产制 第二节: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第三节:法定夫妻个人财产
- 119.第二章 夫妻财产关系 第四节:家事代理权 第五节: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则 第六节:不离婚但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 第七节:夫妻共
- 120.第七编 继承法 第一节:继承开始的时间 第二节:遗产的范围 第三节: 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第四节:继承权、受遗赠权的放弃
- 121.第七编 继承法 第五节:继承方式与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的承担 第六节:遗赠抚养协议 第七节:遗嘱继承
- 122.第七编 继承法 第八节:法定继承 第九节:代位继承 第十节:转继承 第十一节: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得遗产权 第十二节:遗产管理人二讲
- 123.第八编 侵权责任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节: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概述
- 124.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节:公平责任(一)
- 125.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节:公平责任(二) 第五节: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进一步说明与展开(一)
- 126.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五节: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进一步说明与展开(二)
- 127.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五节: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进一步说明与展开(三) 第六节: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一)
- 128.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六节: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二)
- 129.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七节: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
- 130.第二章 具体侵权行为 第一节:用人者责任 第二节:承揽人致人损害的责任与承揽人遭受损害的责任
- 131.第二章 具体侵权行为 第三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第四节: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责任与遭受人身损害时的教育机构责任(一)
- 132.第二章 具体侵权行为 第四节: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责任与遭受人身损害时的教育机构责任(二) 第五节:产品责任
- 133.第二章 具体侵权行为 第六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
- 134.第二章 具体侵权行为 第六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二) 第七节:医疗损害责任
- 135.第二章 具体侵权行为 第八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一)
- 136.第二章 具体侵权行为 第八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二)
- 137.第二章 具体侵权行为 第九节: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点:建筑物和物件致人损害的责任
钟秀勇民法精讲 - 民事权利与责任体系的深度解析
内容简介:钟秀勇民法精讲系列课程第一编"民法总则"全面剖析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通过200+典型案例拆解权利分类、意思表示瑕疵等难点。本课程特别适合法考备考群体和法学专业学生,采用"法律关系三层次分析法"帮助建立体系化认知。
【课程描述】
作为民法学的基础模块,本课程以民事权利体系为主线展开教学。在第一章重点解构"好意施惠关系与法律事实"的区分标准,通过交通事故调解、邻里帮忙等生活实例,帮助学员掌握民事法律事实的识别方法。针对形成权这个高频考点,课程独创"四象限记忆法":将29种形成权按债法、物权法、继承法、婚姻法分类图示,配套抗辩权对比表格,解决考生易混淆问题。
自然人章节突破传统教学框架,首创"死亡推定双轨制"讲解法:既涵盖《继承法》的一般规则,又对比《保险法》第42条的特殊规定,通过保险金继承案例演示法律适用的差异。监护制度部分结合2023年司法考试真题,详解父母离婚后监护责任分配、委托监护中的连带责任等实务难点。
在法律行为效力模块,采用"要件-效果"双维度教学:不仅解析重大误解的6种例外情形,更通过合同效力树状图直观展示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合同的转化条件。特别设置"真意保留VS戏谑行为"对比案例,配合最高法院指导案例帮助学员理解意思表示瑕疵的裁判标准。
学习目标
知识层面
- 掌握民事权利五大分类标准及对应的42个子类型
- 辨析12种常见非民事法律事实的特征
- 构建法律行为效力评价的阶梯式判断模型
能力层面
- 能够运用"三要素分析法"解构复杂民事关系
- 具备识别形成权行使要件的实务判断力
- 掌握死亡顺序推定的法律适用技巧
课程大纲
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权利
- 法律事实识别方法论
- 好意施惠关系与侵权之债的交叉认定
- 婚约财产纠纷中的事实定性
- 权利作用分类精讲
- 形成权类型图谱(含5类特殊例外情形)
- 抗辩权的对抗性特征与请求权区别
第二章 自然人制度全解析
- 死亡顺序推定规则
- 继承法推定规则与保险法特别条款对比
- 空难事故中的保险金继承实务
- 监护制度三维度
- 法定监护的顺序冲突解决机制
- 委托监护中的过错认定标准
第四章 法人制度核心要点
- 法人出资义务时效问题
-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区分六要素
第五章 法律行为效力判读
- 意思表示瑕疵类型化分析
- 重大误解的边界与例外
- 第三人欺诈与胁迫的效力差异
课程采用"概念解构→要件分析→案例验证→真题训练"的四步教学法,每个知识点均配备最高法公报案例和近三年法考真题解析。特别设置"民事权利救济路径选择"模拟训练,帮助学员在复杂场景中快速锁定法律关系。








